Granville移动平均线交易法的投资回报
(1)买卖信号等之规定
JE.Granville以200日移动平均线与股价曲线的关系制定出买进卖出的八项原则。扩展视野加以运用,除200日移动平均线外,我们将上述规则延用于130日、65日、45日、25日和15日移动平均线,以期比较不同天数移动平均线的投资效果。
关于买入卖出信号,以下应用仅采用八项规则中的买入信号和卖出信号(1),即:
股价线上穿移动平均线并且移动平均线向上移动时买入;
股价线下穿移动平均线并且移动平均线向下移动时卖出。
时间:1991年8月1日至1993年8月31日
对象:深证综指
股价:收市价。
方式:买入一实出(B→S)。
(2)投资回报和回报率
选择多长天数的移动平均线用于投资决策能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呢?这实质上提出了移动平均线的“最优化"之问题。选取大量的不同天数的移动平均线加以计算比较将是-项非常繁重的工作。不过我们可以由长到短地选择几种常用的移动平均线来近似地接近“最优化”之目的。以深圳综合指数为例,我们计算出200日、130日、65日,45日、25日、15日的移动平均线在两年中的投资回报和回报率(见表2-1)。
在比较投资效果之前,先以200日移动平均线为例对买入卖出行为做一扼要说明。
首先,为了使计算结果具有可比性,将1991年8月10日定为各移动平均线最初的买入信号。如图2--3所示,两年中200日移动平均线只完成一手交易,即1991年8月10日的买入信号B1(65. 19)和1993年6月9日的卖出信号S1(276.57)。其中虽然1992年11月9日股份亦曾穿至200日移动平均线之下,但200日移动平均线运动趋势向上,该交叉点未能视为有效的卖出信号。又1992年12月31日的买入信号虽符合条件,但属于连续出现的买入信号,因不符合已规定的操作方式故未被接受。1993年8月11日也发出买入信号,但在期间内无相应的卖出信号,也不能例入计算。其它各移动平均线的投资效果计算也完全按同一规则进行。
累计投资回报(累计买卖价差)和平均投资回报率应该说是反映技术分析指标使用效果的最重要参数。前者是总的收益,由多次收益投资累计而成.后者平均则反应了每次投资的效果。以累计回报的大小进行比较,各移动平均线的顺序是15日(376. 40)、45 日(286. 85)、65日(261. 14)、25日(260.42).200日(211.38)、130日(103. 75)。以15日为首的短期移动平均线由于交易次数频繁,在累计效果上占有优势。中期移动平均线中以45日效果最佳,65日和25日的累计效果基本处于同一水平,130日移动平均线具有明显差距。如果以平均回报率进行比较,除200日移动平均线以外(324.3%,仅有一次交易,应放在更长的时间中检验才能取得平均结果),各线的平均回报率顺序是:45日(47. 3%)、65日(38. 9%)、130日,(15. 2%)、15日(5.1%)、25日(5.2%)。
上述两年内的统计结果表明:以Granville之移动平均线投资法进行操作,15日线的短线炒作可获得较好的累计回报,但每次交易的收益率仅在5%左右。而Granville本人采用的200日线在深证综指的长线投资上具有优势,但130日线的效果则明显不佳。综合而论,45日线兼顾短线和长线的优点是良好的中线操作指标。换言之,如果选用中线操作工具应该在30至50日移动平均线中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