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深夜的一则答记者问宣告着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陀山旅游)IPO之旅的结束。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指出,普陀山旅游已按照证监会要求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围绕着普陀山旅游上市的各类市场争议告一段落。
作为中国佛教的四大名山之一的普陀山旅游半个多月的市场非议在哪里?缘何在此时撤单?撤单依据何在?“佛系”上市公司的审核标准是否有变化?券商中国记者带你一一解答。
普陀山旅游的纷纷扰扰
4月2日,已在证监会排队9个月的普陀山旅游更新了IPO预披露材料,意味着其离“上会”又进了一步,不料引发市场热议。
4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官方网站发布了署名为“奘真”的文章《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批评普陀山旅游上市有“捆绑”佛教上市之嫌,称此举将使佛教背负庸俗化、商业化的恶名,严重伤害佛教及信众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发行部此前在反馈意见中要求普陀山旅游进行整改,并就名称使用、业务范围规范等方面是否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精神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明确意见。
4月12日浙江舟山市国资委官网发文,建议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普陀山是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由普陀山旅游负责该地区旅游服务等项目的经营,包括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普陀山旅游实际控制人为舟山国资委,后者通过浙江普陀山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计控制普陀山旅游71.83%的股份。
招股书显示,普陀山旅游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发行不超过1.42万股股票,募资6.8亿元,用于投资客运索道升级、客运船舶更新升级等项目。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普陀山旅游招股书显示,2015年普陀山旅游营收为3.57亿元,净利润1.05亿元。2016年和2017年的营收为4.32亿元、3.86亿元,同比变化分别为增长20.95%、下降10.75%;净利润为1.23亿元、1.19亿元,同比变化分别为增长17.67%、下降3.15%。招股书解释, 2016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高的原因是当期处置了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具体来看,普陀山旅游主要营收来自旅游运输服务,2017年为3.07亿元,占比高达总收入的82%;此外,香品销售为3215.76万元,占比8.61%。
其中,普陀山旅游的业务收入中并未计入门票业务。2006年12月,国务院出台《风景名胜区条例》(简称《条例》)规定,景区门票不能成为上市主体的收入。条例要求,风景名胜区门票由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上述在中国佛教协会官方网站发表的文章认为“普陀山旅游”上市虽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资产,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资源,难脱将佛教商业化之嫌,且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
缘何撤单?
何为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呢?在昨日深夜的证监会答记者问中有了明确答案。
高莉指出,2017年6月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受理后,即根据《证券法》要求,按照受理时间顺序,在证监会官网进行持续公开披露。2017年11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证监会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对该公司进行全面审查。
可见,“阻挡”普陀山旅游上市的主要政策即《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文件中明确了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对于佛教商业化提出了相关治理举措,其中就包括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的收益也只能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及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还未上市,普陀山旅游需符合新政策规定才能达标,不料,在政策监管和市场非议的双重压力下,普陀山旅游还是无缘A股。
“佛系”企业上市之路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落实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可见证监会层面对于“佛系”企业的审核标准并未发生直接变化,只要符合党的宗教方针、只要符合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在全面从严的监管松紧度下是接纳相关企业上市的。
当前,中国佛教有四大名山,安徽九华山、山西五台山、浙江普陀山、四川峨眉山。两家已上市、一家撤单,还有一家在谋求上市。
在已经上市的两座名山中,峨眉山A2017年营业收入10.79亿,净利润1.97亿。其中游山门票收入占42.44%,客运索道收入占比26.92%,宾馆酒店服务占比18.53%。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国务院认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不能作为上市主体的收入,但由于峨眉山上市时间较早,故不受《条例》影响。
与峨眉山A的稳定相比,九华旅游近两年“动作”频频。九华旅游在2017年年报中指出,公司将利用并购重组、出资入股、品牌输出等方式,推动九华山、池州乃至周边地域优质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九华旅游2017年营收为4.46亿元;净利润8289万元,同比增长11.94%。
据了解,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在2017年3月公开招募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明确表示将筹备IPO。
证监会刊发案例揭秘如何打板赚钱 提醒投资者警惕陷阱
证监会今日刊发“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称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追涨”的心理,人为制造“涨停板”,吸引投资者跟风买入推高股价,一旦操纵者获利出逃,股价就会失去支撑,甚至出现持续暴跌,使追高买入的中小投资者成为“接盘侠”。
我国股票市场设有日内10%的涨跌幅限制,投资者通常将涨停解读为市场对该股的乐观预期。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追涨”的心理,人为制造“涨停板”,吸引投资者跟风买入推高股价,一旦操纵者获利出逃,股价就会失去支撑,甚至出现持续暴跌,使追高买入的中小投资者成为“接盘侠”。
我们以唐某某为例,来看看涨停板操纵者的手法。他在三个交易日内即完成操纵“X”的“建仓-拉抬-出货”全流程,非法获利3634万元。
2015年3月23日,唐某某买入“X”214万股,成交金额4144万元,成交均价19.37元,完成建仓。第二天,唐某某从上午10:42开始,以18.91元至涨停价21.32元的价格和100倍于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在短短31分钟内将“X”股价拉至涨停,上涨幅度达12.7%。中午收盘前“X”短暂打开涨停,唐某某又以涨停价和超过卖盘55倍的申买量,5分钟内将股价再次推至涨停。下午开盘后,唐某某继续以涨停价申报买入2796万股,形成巨量堆单将股价封死在涨停板上。
3月25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唐某某以23.45元的价格(高于前收盘价9.77%)申报买入700万股,接近同期市场申报买入量一半,并在9时19分48秒前全部撤单。按照交易规则,9时20分后将不能撤单,显然唐某某的目的不是真实成交,而在于误导其他不知情的投资者以为买盘汹涌而跟进抢筹,推升开盘价格。果然,当日“X”以22.8元价格开盘,涨幅6.94%。唐某某达到目的,开盘后即反向出货,陆续以22.8元至21.24元价格卖出前期持股,25日“X”价格一路振荡下行,以21.21元收盘。开盘时跟进的投资者恐怕只能望“盘”兴叹,而唐某某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活跃在涨停板上的操纵者和正常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在成功拉升股价后随即反向卖出,或者大量撤单以避免真实成交,反映出他们的意图在诱骗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而没有真实投资目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或者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操纵市场的情形,当然难以逃脱证监会的法眼,2014年和2015年唐某某因操纵市场先后被证监会两次行政处罚,为规避监管,唐某某转战香港,通过沪港通继续操纵A股股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2017年证监会再次将唐某某等人绳之以法,前后共开出12亿元罚单。
唐某某的行为告诉我们,涨停板未必“喜大普奔”,也可能深埋骗局。投资者对于价格非理性变化的股票,不要盲目追涨,要全面考察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同行业情况,注重公司内在价值是否发生变化。如果没有这些“基本面”的支撑,股价突然涨停,此中恐有蹊跷。一旦落入违法者设下的“陷阱”,将遭受严重损失。假设投资者小明被唐某某的操纵行为误导,因前一天涨停没有买到,忍不住于3月25日以22.8元的开盘价买入100万元的“X”,则当日浮亏就将近7万元。因此,投资者应当树立并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规避损失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不盲目追涨,不参与市场过度恶炒,形成良好的投资习惯,妥善管理和防控投资风险。
解开文中的代码这次很简单。因为时间和股价特征很明确,2015年3月24日,该股涨停,并且涨停价格为21.32元。那么我们首先看这一天都有哪些股票涨停好了。拉出2015年3月24日所有涨停的股票的价格来看看。让我有些意外的是,这一天总计有161只股票涨停。百股涨停的味道很久没有了,证监会文中那时还是两年前的牛市。那天那么多股票涨停了,我就不全列出来了。截取涨停价19元~22元区间的股票来看看。
很明显,价格是21.32元的股票只有一只,那就是000876,新希望。这只股票首字母是X,正好对应证监会文中的“X”股票。如果还有怀疑的话,让我们来看看新希望2015年3月24日的股价走势。
与证监会文章中给出的走势一模一样,那么可以确认新希望就是文中的唐某操纵的股票。
要知道,新希望可是一只大盘股,根据成交数据,新希望2015年3月24日当天成交21.88亿元,换手率6.23%,可以推算出新希望当天的流通市值是351亿元左右。想要操纵如此一只大盘股票并不容易。我本以为当天多达161只股票涨停可能是看不到新希望的龙虎榜了,没想到有惊喜,新希望当天居然以小概率上了深市龙虎榜。
咱们看看那天都是谁在买。
看了龙虎榜就会明白。买一华泰证券(14.88 -0.40%,诊股)雍和宫营业部买入金额达5.2亿元。这应该就是唐某所在的主要营业部。如果他第一天建仓的4144多万元最终能获利20%左右的话,也就是800多万元而已。第二天拉抬所用的5.2亿元巨资才是真正的大头。这5.2亿元占了当天成交量的24%,可以说,新希望当天几乎是以唐某一己之力拉了个涨停。然而有个更重要的因素也不能忽略,那就是这一天涨停的个股有161只。大势不错、个股的大面积涨停让唐某拉起涨停来更轻松。
新希望第三天出货日的走势是高开低走,如下图。
如果按照出货日均价涨幅3%左右的话,再加上涨停日拉抬如果能获利2%,这5.2亿元能获利5%,大约2600万元,再加上建仓获利的800多万元,就能得出3000万元以上的利润。
实际上经常看龙虎榜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当天大额买入第二天清仓卖出的情况其实很普遍。证监会揪住唐某的小辫子主要是因为在出货日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存在大额报买单但是关门前撤单的情况。这里我们先学习一下深交所关于报单和撤单的交易规则。
深交所在9:20至9:25、14:57至15:00是不允许撤单的。唐某在9:19:48撤销此前大额申报买入的7万手,只给其他人留下了12秒的撤单时间,几乎跟没有差不多了。从K线上看,该股竞价阶段成交6.4万手。而唐某手里约有26万手的货。这26万手的货想出手并不容易。在这里,一个点就是近600万元。
当然,上文只是我的推测,最终结果还是证监会最为权威。由于证监会早就对此案做出了判罚。有了新希望这个关键词,使用新希望操纵案作为关键词在证监会官方网站搜索,可以看到证监会官方在2017年3月10日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唐某名为唐汉博。处罚决定书中对该案细节更为详细。原文链接只能贴一个,这里就只有截图了。字有点小,没办法咯。
新希望经过唐某操纵这一把之后的股价走势如何呢?让我们来看看它此后的走势。
图中箭头处就是3月24日涨停位置。看起来新希望并没有一蹶不振,出货后的第二天还有出逃的机会。但是相对2015年上半年轰轰烈烈的牛市而言,新希望的走势确实是很差。
我的学习体会是:不管多么诱人,永远不追涨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