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或转让的活动。在进行证券交易之前,投资者必须关注以下事项:
(1)在交易所挂牌证券的交易,采用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和交易席位申报委托、集中竞价、自动撮合成交的方式。
(2)交易时间
①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前市):9:15-9:25(集合竞价时间); 9:30-11:30(连续竞价时间)。
下午(后市):13:00-15:00(连续竞价时间)。
②双休日和交易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交易所目前采用的竞价方式为电脑集中竞价,即由电脑交易主机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买卖指令,然后撮合成交。竞价又可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交易所市场所有的证券交易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竞价成交。所有的买卖申报由电脑交易主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并通过交易所的卫星和地面光缆通讯系统,即时将行情向市场公开。
(3)成交的先后顺序
①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②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③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各证券商出市代表在执行客户委托时,应参照以上原则执行。
④取消市价委托。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