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
委托的方式有四种:柜台递单委托、电话自动委托、电脑自动委托和远程终端委托。
(1)柜台递单委托是指投资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账户卡,到开设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柜台填写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书,然后由柜台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执行。
(2)电脑自动委托是指在证券营业部大厅里的电脑上亲自输入买进或卖出股票的代码、数量和价格,由电脑来执行委托指令。
(3)电话自动委托是指用电话拨通开设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柜台的电话自动委托系统,用电话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想买进或卖出股票的代码、数量和价格,从而完成委托。
(4)远程终端委托是指通过与证券柜台电脑系统联网的远程终端或互联网下达买进或卖出指令。
除了柜台递单委托方式是由柜台的工作人员确认投资者的身份外,其余三种委托方式则是通过交易密码来确认身份,所以,一定要好好保管交易密码,以免泄露,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当确认身份后,便将委托传送到交易所电脑交易的撮合主机。交易所的撮合主机对接收到的委托进行合法性的检测,然后按竞价规则,确定成交价,自动撮合成交,并立刻将结果传送给证券商,这样就能知道投资者的委托是否已经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等候与其后进来的委托成交。当天不能成交的委托自动失效,第二天用以上的方式重新委托。
作为一个即将入市的投资者,当你办理完证券账户后,并不意味着你马上可以进行证券买卖,你还必须办理以下步骤:
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代理人,并与它签订《指定交易协议》、《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和其他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签订完协议之后,在你选择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人足够的资金,这样你便可开始进行证券买卖了。此时,才意味着你和证券经纪商建立了经纪关系。你的委托通常应在规定的交易营业时间内办理。委托一般当天有效,即委托有效期从委托申报开始至当天闭市结束。在办理委托时,请你注意申报清楚以下内容:
(1)证券的名称或证券交易代码。
(2)买进或卖出的数量。
(3)买进或卖出的价格。如果你的委托没有全部成交,你的委托仍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结束。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己经成交的委托,你应该对成交结果给予承认,并请你按期履行交割手续,否则你便违约。在委托未成交之前,你有权变更或撤销委托。变更委托,视同重新办理委托。
只有在办理或了解上述事项后,你才可以正式进行证券交易,开始你的证券投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