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方法:停止损失委托策略
投资者任何时候都应该保住利润,绝不能让利润变成亏损。这是股市成功者坚信的一个原则。那么怎么做到这一点呢?停损委托(即停止损失委托)投资法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它是一种比较保守的委托策略,它特别适合于那些为避免风险而不斤斤计较利润多寡的投资者。
停止损失委托策略是指投资者在股票涨(跌)至其给定的上(下)限价格水平时,委托买卖的策略。
停止损失委托可分为停止损失买进委托和停止损失卖出委托两种。停止损失买进委托是指投资者在股价上涨至某一水平或以上时,就买进股票。这种委托规定的买价必然高于当前的市价。例如,某投资者预测股价将会大幅下跌,他以每股30元的价格卖出了某种股票100股,并期望在今后以较低的价格予以补回。如果该种股票在不久后下跌到每股20元,则每股赢利10元。这时如果投资者既期望股价继续下跌,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又担心股价会反转向上,使他无法在较低的价位上予以补进时,可下达停止损失委托,要求在该种股票价格上涨到22元时,就立即予以买进。那么,即使价格出现上涨,在一般情况下,他仍可获得每股8元的差价收益,如果股价不是上涨,而是继续下跌,他就可在更低的价位上予以补进,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停止损失卖出委托指的是投资者在某种股票下跌到某一水平或以下时,就卖掉股票。这种委托规定的卖价必低于当前的市价。例如,某投资者以每股40元的价格买进某种股票1000股,不久股票涨至每股50元,投资者为保障其大部分既得利益,委托在股价跌至48元时予以卖出。如果股价跌至每股48元以下,投资者仍可每股获利8元,若股价不是下跌,而是继续上升,则投资者获利也将继续上升,并不受停止损失卖出委托的影响。由此可见,停止损失委托的最大优点在于,能保障投资者的既得利益和有效地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失。但停止损失委托也有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如果投资者的指令价格与市价已成交价格过于接近,则市场稍有变化,停止损失委托即可生效。生效以后,若市价又渐渐复到原有状态时,则加大了投资者重新进入市场的成本。第二,停止损失委托的指令价格可以与市场的最后成交价格有相当距离。例如,当市价暴跌时,很可能无能为力为其客户按指定价格成交时,这样,实际的成交价格就会大大低于指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