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以发行股票的有限公司为纳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险公司和有限银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价值为计税依据。由于股票可以溢价发行,因而还规定,如果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高于其票面价值,则按实际发行价格计税。为方便计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税率,一般税负都比较轻。
一般而言,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作为普通印花税的一个税目,对股票交易行为征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税,难于征收的情况下,以印花税作为股票交易所得税的替代税种。
为了鼓励证券投资者能够长期持有股票,国外常常对股票买卖双方实行差别税率,即对卖出方实行较高税率,对买入方则实行较低税率或者免征。中国对股票实行卖方单边税率。
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计算举例:
如果买入1000股10块钱每股的股票,那么不需缴纳印花税
如果你卖出1000股10块钱每股的股票,那么要缴纳印花税:
(1000*10)*0.00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