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游走灰色地带
2013年8月楼市重新陷入低迷状态,二手房市场也因为买家的观望而导致交易状况低迷,面临生存压力的房产中介为了业绩,常常会游走在灰色地带。
根据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8月全国54个典型城市新建住宅签约套数为262416套,较7月的278162套环比下调5.7%。其中,包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以及南京、武汉、青岛、厦门等城市的新房成交在8曰均出现了环比下跌的情况。此外,二手房市场8月份交投状况同样出现下滑。有统计数据显示,8月北京全市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13690套,环比7月大幅下跌了20.1%。上海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当时预计降幅在10% 15%之间。二线城市中的杭州,8月份主城区二手房交易量约1600套,降幅也达到两成左右。
在这种状况下,房产中介行业再次面临收入下滑的尴尬情形。迫于生存压力,中介公司只能想方设法来创收,比如有些公司涉足新房销售,有些拓展商用物业租赁业务。但与这些努力拓宽收入渠道做法有些不同的是,有些中介公司却动起了歪脑筋,只要能赚到钱,什么手段都可以用。
在最近一段时间,全国不断爆出房产中介的违规行为,比如有中介公司收取“看房费”,假如没有租到合适的住房,“看房费”居然无法退还i还有房产中介私自抬高房价出售”吃差价”;一些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或者不退定金;有的房产中介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对租房的消费者隐瞒重要事项,有些甚至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等等。
市场曾经乱象丛生的确,二手房市场曾经一度面临巨大的信任危机。吃差价、扣定金、携款潜逃这些都跟房产中介有关。“连蒙带骗就面轻松获取巨额利润。”这是一位房产中介说过的大实话。房地产中介公司在近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短视且追求高额利润的公司,由于内部经纪人、业务员的素质良奏不齐,会利用目前一些尚不规范或不健全的管理间隙,来进行投机取巧的营生,有的甚至靠欺诈牟利。
因房产中介违法、违规经营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一度呈现出高发、复杂、矛盾多元的态势,促使政府对中介行业加强了监管,比如资金监管、中介经纪人备案制度等,使得行业逐渐趋于规范。同时,行业自身也加强了自律,不少中介公司对业务员的管理趋于严格,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违规事件的发生。
但时至今日,来自行业自身努力,并不能完全杜绝行业顽疾。中介公司业务员低薪,有些甚至是“零底薪”,完全靠提成来获取收入,在以业绩为导向的前提下,部分中介公司对于员工本身素质的提升,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并不是很重视,从而导致违规事件频频发生。
了解秘密轻松应对
如何才能做到不中招呢?笔者认为首先就是要了解房产中介的工作性质。房地产中介为消费市场提供了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它最大的优势就是掌握大量房源信息,以及能够招揽到更多的购房者,同时由于熟悉房产交易流程,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解决诸多实际问题,因而房产中介可以说是交易的“润滑剂”。
然而与此同时,购房者却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能偏听偏信。为了自身利益,房产中介在传递信息过程中,肯定会有所取舍,尽可能保留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而屏蔽掉对交易毫无帮助的部分。但这样却不利于买卖双方作出理性的判断,很多时候甚至会发生误导。
因此,作为购房者应对房产中介行业有所了解,比如二手房常规买卖流程等,其中,更为主要的是要了解一些行业“潜规则”。在此,我们特地逃选出10大典型案例,比如房产中介如何吃差价,如何通过别的方式来掩饰房子的缺陷,以及怎样利用手段来控制买卖双方,等等。我们所列举的10大秘密,基本涉及了中介服务流程中一些关键环节,比如看房、撮合交易等。
当然,这10大典型秘密并不能囊括所有,因此我们还在最后一篇文章中列举了更多的违规手段。但即使如此,我们所揭露出来的,仍然可能只是行业中的冰山一角。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不是想要妖魔化这个行业,而且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了来自行业内部的种种努力,比如有些中介公司对违规操作“零容忍”等。但是,由于这个进程有些缓慢,因此我们也希望通过此举来推动一下,以加快行业规范的步伐。
为了让读者了解更多的内容,我们专门搜罗更多相关案例和资料以供参考。接下来10个秘密中的案例主要是针对买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实中介公司还从事房屋租赁服务,所以在这里也把租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一下,以便读者全面掌握。
扣款不放挪作他用 中介公司拖欠买家、卖家房款,主要是用于其他方面周转,诸如之前中介参与炒房,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为沉淀资金。
免收佣金只是嚼头 中介公司不可能为买卖双方打义工,如果免除了佣金,肯定能够从别的地方得到补偿,诸如变着法子多收一些手续费等。
巧设名目多收钱 胡乱编造一个理由,比如“加急取件”、咨询服务等,进而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
协议暗藏霸王条款买方与中介签订的相关协议中,一般都存在“霸王条款”,诸如“看房单”里的排他性条款,以任何方式在半年内购买此房者,需支付总房价5%的违约。
单方约定违约金 中介要求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半个月)签署买卖合同,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合同附件藏有陆阱 由中介公司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一般附录有〈房地产买卖协议〉,两者同时生效,即使交易未能达成,也需支付中介费,不少普通购房者因此而饱受困扰。
意向金恶意转定金 由于〈居间合同〉中存在“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条款,为意向金恶意转为定金留下了后手。
签订阴阳买卖合同 为了达到获取不法收益的目的,有些房产中介甚至伪造私章,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
夸海口“请君入瓮”原本希望渺茫,但房产中介却拍胸脯打包票,比如贷款买第三套房。如果口斤信一家之言,其结果肯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佣金标准统一规定 每当有人要求少收一些佣金的时候,中介公司会以“这是政府制定的标准,不能更改”为由来拒绝。其实,这并非硬性标准。
拒不让价遁买家就范 中介公司为了造成价格坚挺的假象,通常会拒绝买家的降价要求。但与此同时又与买家保持长期联系,随时掌握其心理变化,逼买家让步。
哄抬价格争取房源 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江的方式招揽生意,但这相当于间接推高了房价。
暧使客户挺而走险 只要对自己有利,中介甚至可能唆使客户做出一些凤险极大的事情,比如“假离婚”等。
违规收取看房费 以“看房费”能够转成房租为由收取相关费用,而一旦未能成功租房,想要取回看房费会非常困难。
当“二房东”赚取差价 先从房东手中以较实惠的价格租下来,然后高价转租,获取差价收益。这也会间接推高租金水平。
无故扣押客户租金 交钱容易讨困难,如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少数中介公司会百般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