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密码的信用卡被盗刷,银行会以持卡入“护卡不利”为由拒绝赔付;而对于不设密码的签名信用卡,部分银行也不提供相应的“失卡盗刷保障’二要想银行对损失“埋单”,实属不易。
现年32岁的刘先生是天津的一名私企老板,2012年9月,他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手机短信,称其名下的白金信用卡已在某商场成功刷卡消费1.48万元,正在外地办事的刘先生检查后才发现自己随身的钱包已不翼而飞。
心急如焚的刘先生随即报警并通过电话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挂失。警方在调阅了商场监控录像后证实,当天有两名男子使用刘先生的信用卡购买了2件高档铅金饰品,刷卡人并非刘先生本人。随后,刘先生分别向银行客服和信用卡部门相关人员电话说明了信用卡被盗情况,同时寻求解决方案。银行方面表示,由于刘先生的信用卡并没有“失卡保障”,银行只愿配合刘先生查明款项但不承担赔偿义务,因为“挂失手续生效前发生的所有交易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前所形成的损失亦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三个人信用记录,万般无奈的刘先生最后只得在银行客服人员的频繁催款下,向银行全额支付了被盗刷的1万多元。“幸好我一直没有按银行的建议提高额度,不然损失可能更为惨重。”虽然被盗刷的金额‘算不上特别巨大,但刘先生却感叹自己已经对信用卡的刷卡安全彻底失去了信心。
信用卡持卡人在遭遇“盗刷”后究竟是否有权向银行索赔?如果根据国际上“谁发卡、谁承担”的原则,银行无疑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在我国“谁持卡、谁承担”的实际处理过程中,信用卡在被盗刷后能否得到银行索赔的关键还是在于该卡是否享受“失卡保障”。
所谓失卡保障,即信用卡遗失后,持卡人在第一时间向发卡行挂失,发卡行对持卡人挂失前一定时间内因盗刷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服务。这项保障是发卡行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保障用卡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据笔者了解,除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得万全保障外,目前国内享受该项服务的信用卡用户仍只占少数。以客户最多、网点最广的老牌四大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为例,四大行中现仅有工行提供境外挂失前48小时内的失卡保障,但持卡人如在境内遭遇信用卡“盗刷”,不管是“密码刷卡消费”客户还是“签名刷卡消费”客户,四大行均不提供任何失卡保障,银行仅承担持卡人挂失卡片后出现的损失,挂失前的所有损失都需由持卡人自己全数“买单”。
此外,部分股份制银行只提供“有条件的”的“失卡保障”服务。
从用卡安全角度考虑,持卡人在申请信用卡时可优先选择能提供较好“失卡保障”服务的银行。在拿到新卡后,持卡人要及时在卡片背面签名,且应尽量选择他人难以快速模仿的签名,因为一旦发生盗刷,持卡人有权按照国际惯例要求未尽到审慎核对签名义务的商家承担损失。
此外,持卡人在日常消费时要特别注意用卡安全,不要让自己的信用卡轻易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切记不要随意丢弃ATM凭条、消费单据、存取款单或对账单等信用卡原始凭证,在发现信用卡遗失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挂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