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应该是企业经营活动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它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的比值,不仅仅说明了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对企业发展的贡献,还说明了企业催收账款和销售管理的能力。计算公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x100%
以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象屿股份)2012年与2013年的现金流量表为例,分析说明该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
2012年象屿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186,050万元。
2012年象屿股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为3,202,500万元。
2012年象屿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的百分比=3,186,050/3,202,500x100%=99.49%。
2012年,象屿股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有99.49%来自于企业的销售业务回款,说明企业的经营活动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企业的主营业务。
2013年象屿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904,590万元。
2013年象屿股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为3,925,940万元。
2013年象屿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的百分比=3,904,590/3,925,940x100%=99.46%。
2013年,象屿股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有99.46%来自于企业的销售业务回款,说明企业的经营活动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并且和去年同期水平相比,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的贡献程度在增大。
下面通过象屿股份近7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的百分比曲线走势,来分析该公司主营业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贡献值,如图5-4所示。
图5-4销售业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贡献率趋势图
从图5-4中可见,2008年象屿股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仅77.11%来自于企业的曰常销售业务。2009年该指标下滑至近7年最低水平,曰常销售业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贡献仅为6成,另4成来自于税收返还及其他和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至2010年,日常销售业务现金回款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98.83%。2011年该指标更是上升到了99.59%。日常销售业务现金流入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说明企业的销售收入实现的速度快、质量高。直到2012年、2013年始终保持着这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