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股东收益”来衡量内在价值
巴菲特告诫投资者说,应该注意会计上的每股收益只是判断企业内在价值的起点,而非终点。“首先应该明白,并非所有的利润都是同样被产出的。那些相对于利润具有过多资产的公司,所报告的利润只是表面的。因为通货膨胀实际上征收了资产密集企业的通行费,导致这类企业的盈利化为幻影。所以,只有当分析家们了解预期现金流时,会计上的利润才有利用价值。”
巴菲特又指出:即使是现金流也并非是完美的衡量尺度。现金流也经常会误导投资者。现金流用于评估初始投资很大而后续投资小的企业(如房地产、油田、电报电话公司等)时还是比较恰当的,但对于需要持续不断的资本性支出的生产制造型企业,用现金流来评价是不够准确的。
公司的现金流,通常被定义为税后利润再加上折旧和摊销等非现金费用。巴菲特认为,这一定义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未考虑一个重要的经济事实—资本性支出。公司一年的利润中还包括用来购买新设备,升级更新工厂和维持公司运营的费用。根据巴菲特的估计,大约95%的美国企业需要与折旧大约相等的资本性支出。巴菲特指出,企业可以将资本性支出推迟一年或更长,但如果长期这么做,不进行必要的资本支出,企业肯定会衰退。资本性支出就像公司的劳务和原料成本一样,也是企业的一项常规费用。
20世纪80年代杠杆收购时期,现金流的概念和方法运用也达到鼎盛时期。付给被并购企业的过高价格就是由现金流法来评判的。巴菲特深信,现金流的数字“经常被企业或证券推
销商引用,以使不合理的价格看起来合理,使本来没有市场的东西能卖得出去。当利润不足以支付垃圾债券或无法支持愚蠢高价时,很容易诱使人们去关注现金流”。巴菲特警告说,除非愿意从中减去必要的资本支出,否则就不要过于关注现金流。
巴菲特更喜欢使用他称之为“股东收益”的指标,即公司的税后利润加上折旧、推销等非现金费用,同时,减去资本性支出费用以及可能需要增加的运营资金量。巴菲特承认,“股东收益”并不能为价值分析提供所要求的精确值,因为未来资本性支出需要经常评估。但巴菲特总是引用凯恩斯的话来解释自己的观点:“宁可接受模糊的真理,也不要精确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