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品公司”与“消费垄断”的公司?
巴菲特把市场上的众多公司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我们应该尽量避免的“产品公司”。第二类是我们应该选购的“消费垄断”的公司。
“产品公司”是那些消费者很难区分竞争者产品的公司。几十年前,这些公司包括了银、铜、大麦、石油等产品。但今日,就连电脑硬件、银行服务、民航服务、保险产品等,都成了产品公司。这些公司的特点是每个竞争者为了争取生意,都必须从价格和素质方面去竞争,但两者对公司收益都不利。巴菲特说通常这些公司为了吸引顾客,都会拼命打广告,希望能在顾客脑海里建立起和其他竞争者不同的形象,但往往都是白费心思,徒增开销而已。产品公司在市场好时,收益已不算多,一曰遇上经济不景气,大家竞相削价求存,导致人人都面临亏钱的困境。这是我们应该尽量避免的公司。
“消费垄断”的公司,就是那些在消费者脑海里,已经建立起了一种“与众不同”形象的公司。巴菲特一直都认为可口可乐是世界上最佳的“消费垄断”公司例子,因此我们在此拿汽水例子来谈。
世界最大的百货连锁公司沃尔玛在美国和英国的消费市场里都已证明,消费者在不看品牌的情形下,的确是两去认出哪一杯汽水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哪一杯又是它自己品牌的Sam'sChoice。
结果,几年前沃尔玛公司就毅然推出它的可乐品牌,放在几千家的分店外面,和可口可乐、百事司乐的自动售卖机排在一起卖。Sam'sChoice不但占据最接近入口的优势,而且售价也只是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一半。尽管如此,它还是不敌这两个世界名牌汽水的市场有率,而只是吃进其他无名品牌汽水的市场而已。
试想,就连无法分辨出来的产品,也能够吸引顾客以高一倍的价格购买,这就是“消费垄断”公司的威力。换言之,在市场上,它们并没有“垄断”,因为还有很多的竟争者来争生意,但在顾客群体的脑海里,它们早已是“垄断”的公司了。
巴菲特常常在买下一家公司股份时,先这么问自己:“如果我投资几十亿美元开办新公司和这家公司竞争,而且又可以聘请全美国最佳的经理人,我能够吃进它的市场吗?如果不能,这家公司的确不错。”巴菲特更深一层次的问题是:“如果我要投资几十亿美元。请来全国最佳经理人,而且又宁可亏钱争市场的话,我能够吃进它的市场吗?”如果答案还是不能的话,这就是一家很优秀的公司,非常值得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