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看股市]巴菲特背后的传奇男人,没有他,就没有巴菲特
查理·芒格和沃伦·巴菲特初次相遇的时候,两个人都很年轻。芒格35岁左右,巴菲特则30岁不到。巴菲特有时候称芒格“世道好的时候是初级合伙人,世道不好的时候就变成了资深合伙人”,而芒格回忆说,“在蓝筹印花的收购案中,我们毫无疑问是合伙人。”
两人的首次碰撞就来自这次蓝筹印花的收购案,而这次的收购也为伯克希尔的真正诞生,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巴芒首次合作的蓝筹印花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零售业流行印花消费。消费者在店内每消费1美元就会得到相应数量的印花,集齐相应的印花后可以兑换奖品,比如玩具、烤面包机、手表等物品。零售商为刺激销售、增加利润,会在印花公司存入资金换取印花,而印花公司同时会将这笔资金用于购买人们集齐印花后来兑换的商品。
然而,顾客通常要花较长的时间,才能够集齐足够数量的印花来换取商品,而有些人并不在意印花的存在,随手丢在抽屉里将其遗忘,从来不去兑换,于是蓝筹印花公司就会产生大量的浮存金。20世纪70年代初,蓝筹印花每年的销售额约为1.2亿美元(折算到今天大约是4亿美元)。而在当时,蓝筹印花公司的浮存金大约就有1亿美元。
S&H绿色印花是第一家印花公司,不过根据公司的规定,在同一地区的每个行业中,例如杂货店、加油站抑或是药房仅有一家可以提供S&H印花。1956年,包括CHEVRON加油站、Thrifty药房等9家公司都希望获得同样的竞争优势,于是他们共同成立了蓝筹印花公司。
公司由这9家发起的零售商控制,其他参与的商店可以通过向顾客提供印花来吸引客流,但它们无权过问蓝筹印花公司业务的运作,也无法分享公司的利润。蓝筹印花成了当时加州最大的印花公司,而恰恰是因为公司的巨大成功,招致了一场诉讼。小零售商们认为创始人没有给予他们公平的待遇,他们声称创始公司违背了反垄断法,因为小商家不能得到股东应有的权利
1963年12月,司法部向蓝筹印花及其9名创始股东提出反垄断措施。4年后的1967年6月在法庭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将全面改制,创始人们将不再对公司实行全面控制。
根据法庭判决,蓝筹印花要向那些原本不是股东的小商家提供约62.16万股普通股。股份的数量将和一段指定时期内非股东商家派出的印花数量成正比,每付出101美元现金,就会得到3股普通股和100美元的公司债券。62.16万股中没有被非股东类用户认购的部分将会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这部分新股票数量相当于整个公司普通股中的55%。为保新老股东间交割顺畅,新的股份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
数以千计的小零售商最终得到了这些股票,但他们并不真的想持有,于是纷纷抛出,导致股价下行。而此时,“我们认为这些股票非常便宜。”巴菲特回忆说。他和芒格,以及合伙人古瑞恩三人开始分头购入股份,“我一开始买了8万美元,”古瑞恩说,“那是一个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