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财务原则:用还是不用经济附加值
人们对《沃伦·巴菲特之路》中提及的财务原则很少持有异议。没有人会否认一个有吸引力的公司一定是有高额利润额并为其股民产生高现金收益的公司。如果公司的净利润为公司的股本产生高回报,这种魅力还会持续下去。然而,关于经济附加值的方法以及它是否在巴菲特的思想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却引起人们的广泛争议。
经济附加值原理的商标权归纽约咨询公司(NewYorkconsultingfirm)斯特恩·斯图尔特(SternStewart)所有。它是一种决定投资收益是否超出资本成本的衡量体系。在过去的几年中,许多公司都已采纳了经济附加值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公司、爱利·理力公司(EliLilly)和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
它的计算方法是先决定公司的资本成本,然后减去公司的净收益。资本成本等于债务成本与权益成本按一定比例相加。债务成本是公司借款应付的利息,按实际利息支出额进行调节。权益成本是由企业的风险决定的,计算方法可依照固定资产价格模式。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数公式为:
资本构成中相对权益比例×它的成本+债务比例×它的成本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资本结构为60%的权益和40%的债务,如果权益成本为15%,债务的利息率为9%,那么公司的资本成本加权平均数为:
60%×15%+40%×9%=12.6%
如果一个公司能够赚回15%的资本回报率,而资本成本为12.6%,我们可以说公司增加了经济附加值。如果它能持续地保持较高比率的资本回报,它的股价市值一般会攀升。相反,如果公司的资本回报率持续几年停留在10%,它的股价就会下挫。
经济附加值是一根衡量棒,一种特殊的门槛比率。巴菲特使用的是另一种不同的衡量尺度。他通过衡量一个公司增加其市值的能力来决定公司的门槛比率。这个比率至少应与公司的留成收益比率相等。巴菲特认为公司每留成1美元的收益,它的市值都会增加1美元。
从大体上看,巴菲特的1美元留成产生1美元市值的理论似乎与斯特恩·斯图尔特的经济附加值理论相似,但巴菲特理论在很多细微之处无法与经济附加值完全等同。
首先,经济附加值理论是基于固定资产价格模式之上的。这个模式根据价格的波动来衡量风险。我们已经知道巴菲特的观点是价格波动大的股票风险也更大。其次,由于权益成本总是高于债务成本,在经济附加值模式中,随着债务的相对增加,资本成本实际上反而减少了。经济附加值的支持者们很难说服巴菲特将债务增加说成是件好事,原因是它等于降低了资本成本。巴菲特本人喜欢无债或几乎无债的公司。
资本成本是商界的最大谜团之一。经济附加值原理仅仅是找出成本的方法之一。巴菲特也许不使用经济附加值的方法来计算资本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这个问题弃之不理。所有从巴菲特那里获得资本的子公司都必须向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付费。巴菲特承认他不使用复杂的公式,相反,“我们认为向人们收取一笔合理的费用,然后放手让他们去想到底是购买一笔新股还是什么其他股,这种方法更为简便。每次的费用有些差异,取决于我们入市的历史、买入时的利率,但总的来说,我们收取资本的15%的费用。我们发现15%这个数字会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但又不会使门槛太高以至于做不成我们想做的事情。”
巴菲特公司内部的门槛标准是公司总体每年需要以最低15%的比率增长。了解到这点是很重要的,所以15%也是他给自己制订的资本门槛底线。他的要求是,无论什么时候他给下属分公司提供资金,不论这笔资金的用途为何——新研究设施、新设备、新广告宣传,它都必须最终产生至少不低于这个门槛比率的回报。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和经济附加值理论都为资本成本定了价,尽管处理问题的方法有所不同,但双方都寻求相同的最终结果——收益高于资本成本的公司受奖,收益低于资本成本的公司挨罚。正如巴菲特在伯克希尔1995年公司年会上所说的:“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我不需要(经济附加值)告诉我可口可乐公司又升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