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创造的“全面”收益
为了帮助股民了解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大量普通股投资的价值,巴菲特发明了“全面收益”一词。伯克希尔的全面收益是由它的联合企业(分公司)的营业收益、留成收益以及税收折扣所构成的。当然只有当留成收益被实际支出的情况下,伯克希尔才会支付税收折扣。
所谓留成收益(也可称为未分配利润)是指公司没有将利润以红利的形式支付给股民而是将它再投回公司的那部分实际收益。在过去的这些年里,伯克希尔来自其所持有的大量普通股的留成收益的数量是非常可观的;这些普通股包括可口可乐、联邦住宅抵押贷款(FederalHomeLoanMortgage)、吉列(Gillette)、华盛顿邮报(TheWashingtonPostCompany)以及其他一些公司。到1997年,留成总收益额为7.43亿美元。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伯克希尔不能将其留成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尽管如巴菲特所指出的,留成收益有其明显的价值。
全面收益这一概念最早是为伯克希尔的股民们设立的,但对那些寻求理解自己证券投资价值方法的集中投资券商来说,这一概念也代表了重要内容,特别是当股价经常与公司潜在经济价值彼此脱离时。巴菲特说:“每个投资者的目标应当是创立一种证券投资(事实上是一家公司),它能够为投资者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带来最高的全面收益。”
据巴菲特说,自1965年以来(巴菲特接管伯克希尔-哈撒韦这年),公司的全面收益与其证券市值几乎同步增长,然而二者并没有形成固定同步移动的关系。利润超前价格的事情时有发生(本·格雷厄姆著名的“市场先生”被过度压制了)。在另一些时候,也出现过价格超前于利润的现象(“市场先生”处于无法控制的过热状况)。我们要记住的重要一点是二者在长时期里的关系是同步的。巴菲特告诫说:“这种战略将迫使投资者从长计议,放眼未来的市场,从而取得优异的成绩,而不是仅看短期市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