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的来派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可表现为股本或实收资本)、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而非其他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所谓加权平均成本是指以某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获得的个别资本的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亦称全部资本成本或综合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成本作为折现率估计值的方法即加权平均成本法。
如何利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折现率?
加权平均成本法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账面价值法,即以企业各类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类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并作为权重;二是市场价值法,即以各类投资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类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并作为权重。
普通股的股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当盈利多时,可以分配较多股利,当盈利较少或没有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红利。一般来说,股东对普通股投资所要求的回报率是逐年递增的。普通股成本与股东的投资期望相联系,股东投资决策时考虑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即指风险程度相近的其他投资机会中最高的报酬率,因此普通股成本的确定带有主观性,这也是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折现率带有主观性的根源,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是将企业多种长期资金的风险和收益结合起来确定折现率的途径,国际上通常将资金成本视为投资项目的“最低收益率”。对于新建或新改组企业,或资产负债结构较合理的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折现率是较适当的选择。但对于一些未进行资产剥离,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由于其负债率较高,同时又难以确定各类长期资金的资金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的运用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