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比尔·卢昂、格雷厄姆投资之间的故事
塞果亚基金经理入比尔·卢昂,我在1951年格雷厄姆的讲座中认识他。哈佛商学院毕业之后,他进人华尔街。稍后,他发觉需要接受真正的商业教育,于是参加了格雷厄姆在哥伦比亚大学开办的讲座.我们便相逢于1951年初。从1951年到1970年间。比尔所管理的资金规模相当小,绩效却远比大盘来得好。当我结束巴菲特合伙公司的业务时,我要求比尔成立一个基金公司,来管理我们合伙股东的资金,他于是成立了塞果亚基金。他成立基金的时机非常不利。他面临两个层次的市场,以及以价值为导向的投资者相当难以运作的情况。我十分乐于提及一点,我的合伙股东不仅继续委托他管理,还投人更多的资金,而且对他的表现十分赞赏。
其中并不涉及后见之明。比尔是我推荐给合伙股东的惟一人选,我当时就表示,如果他的绩效能够高出史坦普指数四个百分点,这便是非常稳固的表现:比尔的绩效远甚于此,而且所管理的资金规模不断地扩大。这使得管理愈来愈困难。资金规模是绩效的拖累,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并不意味当资金规模扩大,你的友现便无法超越平均水准,只是超越的幅度会缩小。如果你所管理的资金是2兆美元,则你的表现必然无法超越平均水准,因为你的资金规模便是整个股票市场的总市值!
我必须指出,截至月前我们所观察的记录,投资组合在整段期间都几乎役有重In。他们都是根据价格与价值间的差异来选股,选择的标的也截然不同。华特的最重要持股都是扎实的企业如Hudson Pulp & Paler、Jeddo Highland Coal、New York TrapRock Company ,即使是偶尔阅读企融版新闻的人,对这些企业的名称电耳熟能详。帝地布朗公司所选择的标的则更是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另二方面,比尔的选择标的则是大型企业。这些投资组合极少出现重褥现象。他们的纪录并非由某人主导的猜测铜板,其他人则只听命附和。
我的另一位朋友,他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且成立了一家主要的法律事务所。我大约在1960年认识他,并且建议说,法律做为嗜好是件好事,但是他应该做得更好。于是,他成立了一家合伙公司,他的操作方式和华特迥异心,他的投资组合集中在极少数的证券,因此绩效的变动比较激烈,但他仍然依据相间的价值折价法从事投资。他愿意接受绩效的上下震荡,而他恰好是一位精神极度集中的人。他的名字是查理·蒙格,他是我在柏克夏公司从事操作的长期合伙股东。当他自己经背合伙事业时,他的投资组合和我或任何先前所提到的人完全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