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内的股价波动对价值投资者来说毫无意义,因为价值规律告诉我们,价格总有一天是会向其价值回归的,这种价值回归具有相对滞后性,正便于投资者从容决策。
巴菲特说:“最近10年来,实在很难找得到能够同时符合我们关于价格与价值比较的标准的权益投资目标。尽管我们发现什么事都不做,才是最困难的一件事,但我们还是尽量避免降格以求。”
巴菲特认为, "市场先生”在报出股票交易价格时,最终是遵循价值规律的。道理很简单: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而股市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所以理所当然要遵循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的基本原理是: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要根据商品的价值量来进行。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从短期看,价格经常背离价值;从长期看,价格一定会向价值回归。当1929年美国股市面临市场崩盘的威胁时,美国国会特地请来了一些专家召开意见听证会。巴菲特的老师格雷厄姆作为当时华尔街上最著名的投资大师,也参加了这次听证会。
会上,美国参议院银行业的委员会主席问格雷厄姆,假如存在这样一种情形:你发现某种商品的价值达30美元,而现在你只要用10美元就能买得到;并且又假如你已经买下了一些这样的商品,那么显而易见。这种商品的价值只有当得到别人认可时,也就是说,只有当有人愿意以30美元的价格从你的手里买回去时,你才能实现其中的利润。把这个例子用在股票上,你有什么办法能够使一种廉价的股票最终发现自己的价值呢?
格雷厄姆回答说:“这个问题正是我们这个行业的神秘之处。但经验告诉我们,市场最终会使股价达到它的价值。也就是说, 目前这只价格很低的股票,将来总有一天会实现它的价值。”
格雷厄姆认为,影响股票价格有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是企业的内在价值,二是市场投机。正是这两者交互作用,才使得股价围绕着企业的内在价值上下波动。也就是说,价值因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票价格,股票价格偏离内在价值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也是丝毫不奇怪的。读者是否还记得, 1969年巴菲特认为当时的美国股市已经处于高度投机状态,真正的市场价值分析原理在投资分析和决策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小,于是解散了合伙企业巴菲特有限公司,并且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彻底清算,对公司持有的伯克希尔股票按投资比例进行了分配。
遵照格雷厄姆的教诲,巴非特和他的合作伙伴芒格,把衡量伯克希尔公司可流通股票价值大小的标准,确定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的股票价格表现,而不是看每天甚至每年的股票价格变化。
因为他们相信,股市可能会在一段时期内忽视企业的成功,但最终一定会用股价来反映这种成功。只要公司的内在价值以令人满意的速度增长,那么,公司的成功究竟在什么时候被市场普遍认可,就不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了。
相反,这种市场共识相对滞后,对投资者来说很可能是一件好事-一它会带来许多好机会、让你以很便宜的价格买到更多的好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