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保險公司在期後發現,損失準備明顯地與現實的潛在負債不一致時,公司便將"損失調整"這個科目搬出來,這些以前年度遺留下來的補提成本,卻必須在實際發現的年度報表上認列,這正是2001年通用再保身上所發生的案例,以前年度總計8億美元的累積損失,一口氣在去年的財務報表上顯現出來,我可以向各位保證,這個數字應該是相當中肯的了,儘管如此,多年來的準備提列不當,讓我們誤以為我們的成本遠低於實際數字,這又導致我們不當的訂價,除此之外,過度高估的盈餘數字,也讓我們為此支付額外的獎金以及所得稅。
保险业
因此我們強烈建議廢除"損失調整"這個會計科目,以及另外一個類似的醜陋字眼"強化損失準備"(那麼要是有保險公司因為發現其先前提列的準備過高,而在沖回損失準備時,是不是該用"削減損失準備"的字眼呢?)。表面上,"損失調整"告訴投資人,某些自然,不可控制的事件在最近年度發生,至於"損失準備強化"則暗示損失準備已被適當地補提增強。然而事實卻是,管理當局在先前的估計發生錯誤,導致以前年度的盈餘不實,損失本身並沒有任何改變,它一直都在哪裡,改變的是管理當局對於損失的認知(或是在管理當局明知故犯的情況下,最後終於承認其所犯的錯誤)。
我認為關於這種現象更貼切的名詞應該是"未能及時發現的損失成本"或者可以簡稱為"哦!哦!",必須說明的是損失提列不足是產險業界普遍存在的嚴重問題,在Berkshire,我們就曾在1984年及1986年告訴大家,我們發生過的估計不足問題,不過通常來說,我們的損失提列政策算是相當的穩健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