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矛盾又有趣的會計現象,從上面的表你可以看到,我們在這三家公司的股權投資市值超過20億,但是他們在1987年總共貢獻給Berkshire帳面稅後盈餘卻只有一千一百萬美元。
会计师
會計原則規定我們必須在這些公司分配股利的時候才能認列利益,這通常要比公司實際所賺的數字要少的多,以這三家公司合計,1987年可以分配到的盈餘數字高達一億美元,另一方面,會計原則規定這三家公司的股份若是有保險公司所持有,則其帳面價值應該要以其市場價格列示,結果是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要求我們在資產負債表上秀出這些被投資事業的實際價值,卻不准讓我們在損益表是反應他們實質的獲利能力。
在我們具有控制權的投資事業,情況卻剛好相反,我們可以在損益表上充分表示其獲利狀況,但不管這些資產在我們買下之後,價值在無形間如何地增加,我們也無法在資產負債表上做任何的變動。
我們對於這種會計精神分裂症的調整心態方式就是不去理會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編製的數字,而只專注於這些具控制權或者是部份股權的公司,其未來的獲利能力,採用這種方法,我們依自己的概念建立一套企業價值的評價模式,它有別於會計帳上所顯示的具控制權的帳面投資成本以及有的時候高的離譜的部份股權投資市值,這才是我們真正想要在未來年度持續穩定增加的數字(當然若能以不合理的速度成長的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