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登記為波克夏的股東人數由1,900人增加到2,900人,主要是由於我們與BlueChip的合併案,但也有一部份是因為自然增加的速度,就像幾年前我們一舉成長突破1,000大關一樣。有了這麼多新股東,有必要將有關經營者與所有者間關係方面的主要企業原則加以彙整說明:儘管我們的組織登記為公司,但我們是以合夥的心態來經營(Althoughour formiscor porate,our attitudeis partnership.)查理孟格跟我視波克夏的股東為合夥人,而我們兩個人則為執行合夥人(而也由於我們持有股份比例的關係,也算是具控制權的合夥人)我們並不把公司視為企業資產的最終擁有人,實際上公司只要股東擁有資產的一個媒介而已。對應前述所有權人導向,我們所有的董事都是波克夏的大股東,五個董事中的四個,其家族財產有超過一半是波克夏持股,簡言之,我們自給自足(Weeatourowncooking)。
股东
我們長遠的經濟目標(附帶後面所述的幾個標準)是將每年平均每股內含價值的成長率極大化,我們不以波克夏規模來作為衡量公司的重要性或表現,由於資本大幅提高,我們確定每股價值的年增率一定會下滑,但至少不能低於一般美國大企業平均數。我們最希望能透過直接擁有會產生現金且具有穩定的高資本報酬率的各類公司來達到上述目的,否則退而求其次,是由我們的保險子公司在公開市場買進類似公司的部份股權,購併對象的價格與機會,保險公司資金的需求會決定年度資金的配置。由於這種取得企業所有權的雙向手法,及傳統會計原則的限制,合併報告盈餘無法完全反映公司的實際經濟狀況,查理跟我同時身為公司股東與經營者,實際上並不太理會這些數字,然而我們依舊會向大家報告公司每個主要經營行業的獲利狀況,那些我們認為重要的,這些數字再加上我們會提供個別企業的其它資訊將有助於你對它們下判斷。(1983)